邱頡勝 / 政府沒錢,但卻盡向人民討錢。依行政院江院長於26日答覆林岱樺委員質詢時所提,未來將每年提撥200億挹注勞工年金,預算來源將會妥善規畫;但事實上此規畫是會受到財政現況的影響。 為此,林岱樺委員積極幫勞工年金找財源,途徑包括「回復金融營業稅」及「積極開採河砂」。
林岱樺委員指出,政府已10餘年未收取金融業營業稅;政府於88年起為防止爆發本土性的金融風暴,將金融營業稅率的稅金從5%調降至2%, 原來3%的部分作為各行打消呆帳資金來源,並於90年通過「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RTC)」後,將2%的營業稅移入基金專款專用,到了100年1月,原放入RTC基金的稅款又撥供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及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來運用。不管作法如何改變,不變的是「捉小放大」。林岱樺委員強調,當初沒有人強迫銀行超貸逾放,但出問題後卻要全民買單,如今體質逐漸健全後,稅款仍未進國庫,相較勞工年金,今天是政府在管理,經營不善虧本就要勞工貼錢,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林岱樺委員估算,若回復5%金融營業稅,國庫將可增加年平均稅款580餘億元,對於勞工年金缺口將是利多!
其次, 98年莫拉克風災土石流帶來許多土石淤積,疏濬需求量大增,因為清淤作業,河砂產量增加,經統計去(101)年疏濬實際淨利為8.29億元,全數挹注到水資源作業基金中。林岱樺委員強調,國家財政狀況不佳,政府應積極開拓財源途徑,增加對於天然資源的擁有權與支配權,將是開闢與增加財源的法門。
林岱樺委員說明,開採河砂,不僅是為了河川安全與水庫的蓄水量著想,河砂是天然資源,開採河砂不僅不會造成汙染,反而可以增加歲收。故委員強烈建議,政府除了將河砂收益充實水資源作業基金外,是否亦逆向思考稅(國庫)與捐(指定用途)的問題,如能積極開採並配合適度修法,讓河砂淨收入增加且挹注勞工年金,將可創造雙贏局面。
針對替勞工年金闢財源,林岱樺委員表示會積極督促政府研議「回復金融營業稅」及「積極開採河砂」的可行性,以為廣大勞工朋友謀福利。201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