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迅雷中隊查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
邱頡勝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迅雷中隊查獲蘇姓男子(36歲),於夜間特地從台南開車至高雄訪友,因形跡可疑且逆向行駛,遭保大迅雷中隊警組盤查,警方於其車內查獲散彈槍子彈10發,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迅雷中隊分隊長廖智邑、小隊長張國輝、警員蔡碩書,在高雄市三民區自立路與河北口,攔查一部形跡可疑且逆向行駛自小客車,警方向前盤查該車駕駛時,發現蘇嫌在駕駛座上行色慌張,隨即請蘇嫌下車,經查證身份發現蘇嫌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經蘇嫌同意搜索其駕駛車輛,於副駕駛座置物箱內,發現散彈槍子彈10發。
於警訊時,蘇嫌辯稱該子彈是今年初去墾丁玩飛靶射擊時,將未射擊完畢的子彈隨手帶走留作紀念,並沒有要做不法情事,另蘇嫌亦辯稱並不知隨手帶走子彈也觸犯法律,全案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201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