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偵查佐涉嫌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案 高市警局予以停職處分
邱頡勝 / 台南地檢署9月1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機組、警政署政風室及高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共同偵辦局鳳山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王○哲涉嫌向轄區賭博電動玩具業者收賄案,高市警局深表痛心,將深切檢討。查本案係經營賭博電玩謝姓業者為避免渠等於鳳山區所經營之電動玩具店遭警方查獲賭博不法情事,按月行賄王員1至4萬元。本案經搜索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以偵查佐王○哲因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等罪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高市警局為整飭警紀,以不掩飾、不庇縱、果斷處理之決心,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將鳳山分局偵查佐王○哲予以停職處分,並俟刑事判決確定後依規定嚴予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另外高市警局立即召開風紀防弊檢討會議,全面清查轄區賭博性電玩等誘因場所,如有發現本局員警涉及違法,將依法嚴厲處置,決不寬貸,並利用各種集會時機加強教育員警及案例宣導,以澈底端正警察風紀。2015/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