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元宵應景食品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劉貴仁 / 正月十五元宵節即將到來,依民間傳統習俗,當天少不了吃元宵食品應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前往轄內超市、大賣場及冷熱飲店等販售場所抽驗元宵相關食品,共計35件,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本次抽驗元宵相關產品,包含湯圓、芋圓、八寶豆及紅(綠)豆餡等,檢驗防腐劑及甜味劑(餡及配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湯圓為高熱量食品,民眾可依產品外包裝營養標示依自己需求選購,10顆市售小湯圓約70大卡熱量,有包餡的湯圓1顆約70大卡,進食時宜淺嚐為止並細嚼慢嚥。該局籲請食品業者搓湯圓時要注意手部衛生(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及原料來源,製售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產品須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
民眾若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2016/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