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使用過氧化氫漂白清洗鯊魚皮 高市衛生局抽驗送檢
劉貴仁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3月17日聯合本府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前往高雄市小港區一處清洗鯊魚皮場所稽查,業者使用過氧化氫漂白清洗鯊魚皮,該局予抽驗送檢,倘有不法將依法處辦。
媒體報導高雄小港區食品加工廠遭查獲違法清洗上百張鯊魚皮,血水及洗劑泡沫排入鳳山溪上游,高市衛生局3月17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稽查,於高雄機場旁明聖街作業場所發現廠內工人以清水沖刷魚皮,其來源收購於漁港漁民,主要來自前鎮漁港,現場使用之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食品級添加物第(二)類殺菌劑,有合法來源,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惟食品中不得殘留,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局抽驗現場鯊魚皮送驗,倘有違反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緩。並針對環境缺失(直接放置地面清洗、有寵物進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至2億元罰鍰。
該食品廠非法排放廢水且未領有排放許可證,市府環保局將依違反水污法第7條及第1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另業者若有違反相關單位規定,依其權責依法辦理。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6201)。201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