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愛名牌包 淪應召女性交易遭左營警分局查獲
劉貴仁 / 左營分局警方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崇德路商圈附近汽車旅館時,見附近有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路邊停車讓一年輕且外貌清秀女子下車,原先巡邏員警以為是父母接送就讀大學的女兒返家,但卻發現該女子不疾不徐徒步走入汽車旅館內,警方察覺有異,便上前攔查該自小客車,馬伕張男 (60年次,有妨害風化前科)坦承以一趟新台幣300元做為報酬,載送年輕女子至客人指定之地點從事性交易。從事性交易之王女(80年次)及及林姓男客(58年次)均承有性交易之情事,訊後警方將張姓馬伕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另王女及林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馬伕張男表示是看報紙廣告應徵司機工作,當初被告知工作內容為載小姐至飯店服務。據了解,3個星期前張男亦因載送小姐至旅館從事性交易,甫被警方查獲送辦。
嫖客林男表示,是用手機軟體Line外叫小姐從事性交易。林男私下小小抱怨,小姐看照片蠻正的,但本人身材不夠辣,更直呼倒楣性交易完還被員警查獲。林男表示之前都去大陸找樂子,這幾天返台欲幫朋友「試車」,看台妹的服務如何,沒料到才剛嚐試就栽在警方手裡。
嫖客林男及從事性交易的王女帶員警進入旅館「211」號房時,現場員警當場查獲用過之保險套及揉一團衛生紙。
據了解,從事性交易之王女(80年次)國中畢業,家中開工廠,生活環境富裕。王女表示未在公司旗下工作,是單純個人兼職,會從事性交易工作是因為熱愛名牌包,但又不想向家人伸手要錢,決定自食其力,所以才利用性交易方式賺外快,這說詞讓員警聽了直搖頭。王女供稱馬伕張男會主動打電話聯繫告知上車地點及從事性交易的旅館,且張男負責載送自己往返。被問及和馬伕張男如何拆帳時,王女供稱單次自己實拿新台幣3500元,其餘新台幣3700元則交給馬伕張男。王女私下讚許客人林男人不錯,性交易完還額外給自己新台幣200元當小費。
警方表示,近年來年輕人價值觀偏差,致各種脫序行為發生,甚且為購買名牌物品而出賣自己的肉體。警方呼籲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應好好珍惜自己的身體,切莫因小利出賣自己的肉體及靈魂,且又讓父母親傷心難過。2016/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