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分局警執行巡邏勤務 酒駕男子意圖襲警遭法辦
劉貴仁 / 明男(73年次、無前科)於日前酒後騎乘機車遭警攔查,過程中以不雅言詞辱罵警方,依現行犯將其逮捕並移送法辦。
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員警於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左營區重愛路與華夏路口發現薛姓女子(67年次)騎乘機車附載劉姓女子及高姓女子三貼違規,遂趨前攔查,發現薛女不僅違規並有酒味,員警於是要對其實施酒測。在處理過程中,又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於文府與重愛路口海產店有糾紛,於是帶班巡佐周姓巡佐先行前去處理。到達該處後周姓巡佐詢問店家是否有報警,店家說已沒事了,此時有位在現場消費的民眾明男向員警聲稱是其報警,並以十分不耐煩的語氣向員警說都已經沒事了,員警聞到明男全身有酒味,遂勸其早點回家休息,於是離開現場返回重愛與華夏路口,協助處理酒測工作。
當警方在處理薛姓女子之酒測過程中,見明男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從警方面前經過,周姓巡佐遂駕車尾隨並實施攔查,此時明男已將其機車停放於文川與重愛路口之機車停車格正好要進入大樓內。周姓巡佐見狀便上前攔阻並告知他剛騎機車時未戴安全帽,明男否認有違規事實並向警方質問為何要攔阻他,不理警方繼續往大樓大門走去,此時周姓巡佐以手及身體阻擋明男進入大樓內,並請求警力到場支援,明男過程中以三字經(幹X娘)、五字經(幹X娘雞巴)辱罵及企圖毆打警方,經支援警力快速到場將明男制伏並帶返所,對明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55MG/L。
至於薛姓女子,警方依規定告知其拒測權利(1.罰鍰新台幣90000元。2.吊銷駕照,3年始能再考照。3.扣車。4.參加交通講習。),告知三次均未回應,警方予以開單舉發。惟該三名女子表示剛與明男有糾紛,遂隨同員警返回派出所瞭解案情。
經警方深入瞭解發現,明男與高姓女子為男女朋友,今明男與其女友、薛姓及劉姓女子在阿珠海產店用餐,明男與高女因意見不合發生爭吵,薛姓女子才會騎車載高女及劉女先行離開現場。明男因心情不佳再加上酒後騎車遭警查獲,才會一時失控,以不雅言語辱罵警方。事後明男已當面向警方道歉,訊後明男坦承不諱,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移送法辦。所長黃明泰再次呼籲「酒後不開車」,每個人飲酒的目的都不盡相同,但都應對自己的酒後行為要多所約制,以免衍生不良後果,害人又害己。2016/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