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警分局加強審核告發交通違規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劉貴仁 / 因應智慧型手機及行車記錄器普及,三民二警察分局於今年1至11月底,接獲網路或以手機App檢舉交通違規達近2萬件,違規停車就占一半件數,其它依序為不遵守道路號誌指示、逆向行駛、未打方向燈,但經警方統計,約3成檢舉失敗的原因,多為超過7天舉發期限、違規時間和地點無法查證、車牌號碼模糊和違規事實不明確等。
有部分民眾於檢舉後於網路或其他管道抱怨警方不處理,其實是因為警方必須避免爭議,落實程序正義及維護民眾權益,只要照片、影片中構成違規要件不夠充分或明確,就不予舉發。
三民二分局交通組表示:成功舉發交通違規有要領,拍攝不同違規車輛,有不同的技巧,例如拍攝違規停車要有相關禁停標誌標線,需要前、後方各拍1張照片,另好最好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 ,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車旁可找一固定基準物如水溝蓋或紅線、黃線公車站牌等入鏡,以利判別適用法條及車輛有無逾3分鐘移動),讓警方可以審核確認是違停或臨時停車;另外拍汽機車闖紅燈要注意應拍攝燈號及闖越號誌前後2張以上的連續動態照片(前後及車輛壓過停止線照片,以連續採證照影片最佳 ),凸顯面對紅燈仍闖越行駛通過路口的事實。
違規地點明確是基本的重要條件,違規詳細地點是檢舉成功關鍵。檢舉時最好敘明詳細地址、道路公里數或拍攝全景,讓警方藉明顯地標辨認違規地點。通常違規停車屬於靜態現場,可以方便拍照,最容易檢舉,也幾乎都能成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行為終了後超過7日的檢舉,不予製單舉發,7日的計算是以「日曆天」而非「24小時制」。民眾有時忘記校正手機、相機、行車記錄器的拍攝日期、時間,也將讓警方無法查證違規時間,就出產生警察在告發時的爭議,另警方也呼籲民眾應隨時隨地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死亡、傷害減至最低。2016/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