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逆向違規行駛 三民二分局陽明所查獲酒駕男
蘇于捷 / 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巡邏警組於107年1月1日晚行經正義路311巷口,發現某騎士騎乘機車逆向違規行駛遂將其攔查,該名騎士(任○○、男、44年次)面色潮紅,酒氣撲鼻,依體外表徵判斷明顯有飲酒徵兆,遂立即予以實施酒測。其坦承僅喝少許藥酒便欲逕自離去,值勤員警見狀立即制止並依程序實施酒測。接受測試前任男向員警請求通融放行,然員警執法態度堅定。任男求情不成,於測試時竟轉頭向酒測器喃喃自語:「降一下…降一下,不要那麼計較這麼多好嗎?」,企求通過測試,此舉使員警啼笑皆非。其酒精濃度測試值為0.83MG/L,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依法帶案偵辦。
經查任嫌業工,自稱上班壓力大故同友人飲酒談天紓解壓力。因家住附近,一時貪圖方便騎乘機車返家,因逆向行駛被警攔停酒測。其自認運氣不佳,豈知酒後駕車嚴重影響判斷反應能力,已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時值交通壅塞時段,而任嫌已醉到眼花,誤把酒測器當錯執勤員警,顯然已失去安駕能力,所幸員警將其及時攔下,若與他人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分局長朱宗泰呼籲:酒後駕車致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有所聞。本分局已進行勤務規劃,針對重要道路、聯外橋樑,於重點時段設站攔檢。除此之外,也利用各種機會、場合,配合政令實施「交通安全暨防制酒駕宣導」,增強民眾守法觀念。2018/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