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刑大偵三隊破獲蘋果專賣店 涉嫌違反微軟作業系統著作權法案
邱頡勝 /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高雄市三民區知名建國路電腦商圈,有專賣APPLE電腦的商家涉嫌為民眾灌裝盜版微軟作業系統及Office等程式,因該商家是蘋果授權的專賣店家,卻未經正常管道取得微軟公司授權的軟體,擅自替客安裝盜版微軟作業系統,甚至標榜一機可使用雙系統,讓初次接觸蘋果電腦的顧客能夠自由轉換喜愛的作業系統,藉此提高買氣。
本案保二刑大破獲蘋果專賣店涉嫌重製未經授權之微軟作業系統及Office等軟體違反著作權法案,查獲洪姓、謝姓、郭姓等嫌犯,查獲贓證物,交貨APPLE筆記型電腦1台、APPLE筆記型維修電腦7台、APPLE工作機2台、APPLE展示機4台、灌有盜版微軟安裝程式之隨身碟6支、購證APPLE電腦2台windows 7作業系統共計26套、office軟體共計124套。
一般市面上一套正版的微軟作業系統Windows 7最便宜要價新臺幣3500元,還須另外購買正版的Microsoft Office,整套就要價新臺幣3500元以上,然而該店家卻以新臺幣800元之價格將作業系統Office軟體安裝完成,並提供現場教學服務,讓顧客能夠在兩個作業系統之間快速轉換使用。本案經向該店家蒐證購買,由臺灣微軟公司檢視後,確定該店家所安裝的微軟作業系統及Office軟體為未經授權的盜版軟體,臺灣微軟公司立即委託律師至本大隊偵三隊提起告訴。偵辦過程中,為查明該店於蘋果電腦中所安裝盜版微軟作業系統之序號,故派員進行第二次蒐證,發現二次購買之蘋果電腦內所安裝之盜版微軟作業系統及軟體序號均相同,證明該店家確實有為民眾灌入盜版微軟系統之非法重製行為,違反著作權法。
案經蒐齊事證後,於日前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搜索票至該店家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灌有盜版微軟作業系統之待交貨APPLE筆記型電腦1台、APPLE筆記型維修電腦7台、APPLE工作機2台、APPLE展示機4台、灌有盜版微軟安裝程式之隨身碟6支,所含windows 7作業系統共計26套、office軟體共計124套估計侵權市值達新臺幣1千萬元。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第91條之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未來警方也會持續加強查緝盜版軟體,宣示政府保障智慧財產權之決心。201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