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及衛生局查緝人員 查察進口食品竄改有效日期案
李秀芳 /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產品有效日期疑似竄改販售,高市衛生局立即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及衛生局查緝人員循線至見豐公司下游「東海食品行」查察,現場查獲竄改工具(香蕉水、日期印章及抹布)、並於架上查獲疑似遭竄改有效日期產品及逾期食品約上百項,販售對象約30家船務為主及少部分散客,已將該產品全部封存。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6301)。20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