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分局旗津所查獲毒品案 查獲二嫌犯
邱頡勝 / 鼓山分局旗津派出所於今年6月間查獲未成年少年蔡○怡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案經偵查隊主動佈線偵查得知,犯嫌蔡○勳平日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以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維生,牟取不法利益,遂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李佳韻檢察官指揮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長期實施跟監、埋伏後,發現蔡嫌警覺性高且相當狡猾,不斷更換車輛、住處、販賣地點,並持用人頭卡電話,藉以規避警方追緝。專案小組為免打草驚蛇,持續對蔡嫌監控,日前確認藏身處所及出沒地點,認時機成熟,於8月26日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本市旗津區執行搜索,當場起獲安非他命33包(毛重78.76公克)、行動電話、販毒所得現金新台幣1,0800元、施用器具1組、玻璃球吸食器3只、分裝袋等證物,專案小組人員並同步至旗津中洲二路購買毒品嫌犯王○田住處執行搜索,當場起獲安非他命2包(毛重0.78公克) 、施用器具1組、玻璃球吸食器3只、分裝袋等證物。
詢據蔡嫌坦承犯行不諱,詢據王嫌供稱毒品(1包)係以新台幣500代價向蔡嫌購得,購買次數18-20次,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將持續追查毒品上游來源及下游施用毒品人口。
鼓山警分局長曾慶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吸食毒品輕則危害個人身心健康,重則身陷囹圄、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絕對得不償失,不可輕易嘗試。若有相關線索請隨時提供警方偵辦,以保障民眾安全。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