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犯貪小便宜 三民二分局陽明所立即偵破竊盜案
劉貴仁 / 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劉騏恩、警員莊安迪,於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稱覺民路2號發生竊案,巡邏警網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往現場,陳姓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其手機遭竊,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一眼遭警認出為為曾姓竊盜慣犯(59年次,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所為,警方猜想曾嫌應該還在附近徘迴,果不其然,當警方再度為到現場巡邏,當場發現曾嫌,且於其所攜帶之塑膠袋內起獲陳男遭竊的手機,曾嫌一開始還辯說是她撿到正要交到派出所去交,當警方給她看了監視器畫面後,才知道自己逃不了,坦承看到該手機放置在騎樓的台階上,一時貪念興起就把該手機拿起來放置到自己的帶內就離開,以為沒人發現,疏不知仍難逃警方法眼。全案帶回偵辦後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陽明所立即偵破竊盜案,未讓被害人損失擴大,其細心、熱心積極態度,獲得被害人及附近居民對員警的服務態度給予高度肯定。陽明派出所呼籲民眾,平常應多留意附近是否有陌生可疑人士,避免竊嫌見獵心喜動手行竊,甚至破壞財物行竊,造成自身不必要之額外損失與困擾,處處小心。若與可疑人事物,也應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民合作一起打造安樂、美好家園。2016/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