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友善環境 敬神也環保 改善宗教活動品質
王介廷 /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為促使高市宗教團體辦理節慶或民俗活動時,對環境更加友善,於105年5月31日實施「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為使各宗教團體充分瞭解要點內容及響應環保寺廟推動,邀請高市6間大型寺廟(港口慈濟宮、高雄關帝廟、高雄意誠堂關帝廟、小港福德祠、楠梓聖雲宮及岡山壽天宮)共同參與,期大型寺廟發揮領頭羊角色,帶頭改善高市宗教活動品質。
該要點將宗教活動應遵守各項法令規定、禁止區域及禁止行為、相關申請程序暨應備文件等項目全部納入規範,讓市民朋友及民間團體清楚得知,從事宗教活動時,應注意事項,如:從事宗教活動時,應以心香、不焚燒金紙及施放環保鞭炮為原則;於入廟或會香時僅得施放一串環保鞭炮,每串不得超過50公分或施放小型盒裝煙火1盒;各級學校、醫院(地區醫院以上等級)及圖書館周圍50公尺範圍內,全天候禁止施放影響安寧之爆竹煙火,亦不可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廟會活動。
民政局張乃千局長表示,宗教團體於舉辦祭祀活動或慶典過程中,藉由焚燒祭拜用品及施放爆竹煙火達到敬神謝天之目的,但其過程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及巨量聲響,對人體及環境影響甚鉅。除訂定前開輔導要點外,民政局更與本市各區公所利用各種集會活動向宗教團體宣導環保祭祀的重要性,目前本市已響應之寺廟有:實施減香或減香爐者計260間、減金或設置環保金爐者計211間及減炮者計206間。
為使市民朋友擁有乾淨的生活環境及寧靜的居住品質,民政局與各區公所將更積極輔導轄內宗教團體改變祭祀習慣;另特別提醒於本市從事宗教活動之團體,將如有違反法令之行為,將可能遭各權管機關裁罰,視其情節亦有可能列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對象。期望透過法規、宣導及團體發揮自律三管齊下,讓本市環境品質更加清新,市民朋友生活更加美好。 2016/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