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官警包庇電玩案 三線一星前分局長李世昌收賄五七三萬判刑八年
蘇于捷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線一星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縣市合併後,在100年、2101年擔任行政科專勤組長期間,向電玩業者收賄五七三萬元,李世昌被昔日部屬葉嘉雄供出後,李世昌認罪並咬出當時專勤組二線三星警務正林振宏也涉收賄,檢調查出,林還開著電玩業者胞弟名下BMW轎車,林庭訊時矢口否認涉案。
高雄地院一審二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宣判,李世昌因貪汙罪判處8年、褫奪公權3年;林振宏因貪汙罪判處16年、褫奪公權6年,不法所得沒收;離職員警葉嘉雄則是1年6月,林姓電玩業者無罪。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包庇電玩業者弊案在104年10月下旬爆發,檢調近3年來執行多波搜索,至今涉案判刑、起訴、停職的官警共24人。
檢方調查,三民二分局前分局長李世昌曾任巿警局行政科專勤組長時,收受電玩業者行賄,李並咬出當時組員、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涉案,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檢調偵辦官警包庇電玩弊案,李世昌在2011年擔任專勤組長時涉案,擔任李的白手套2名離職員警葉嘉雄、彭達明,分別在李曾任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鹽埕分局副分局長時共事過。
檢調指出,李世昌在99年12月至101年1月間擔任專勤組長,負責排班取締賭博電玩,電玩業者被取締後,找上李的舊識葉嘉雄、彭達明疏通,透過2人送錢給李世昌,拜託放水不要排臨檢或洩漏臨檢時間。
李世昌從100年3月至101年11月間,按月收受位在大樹、鳳山、橋頭、阿蓮、岡山、仁武、鳥松、大寮、前鎮、林園、大社、彌陀等區共30家賭博電玩業的賄款,前後收賄21次,李經白手套轉交後,與組員林振宏朋分,包庇放行;李個人總計收賄573萬元,葉則拿12萬元。時任專勤組警務正林振宏與李世昌共同收賄,金額從早期每月40萬,後來因電玩業者家數增加,增至每月80萬元,檢調廉在105年12月搜索林振宏鳳山住處,發現林代步的200多萬元的BMW5系列轎車,登記在高雄電玩林姓業者胞弟名下。
法院審理時,林振宏矢口否認BMW汽車一事;李世昌庭訊時曾說,他坦承收賄,收賄的錢用來給兒子出國念書,還有家庭開支,李世昌承認犯行,並供出其他共犯,盼法官能給予減刑。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何明洲對於弊案深感痛心,除以不掩飾、不庇縱果斷處理之決心,全力配合檢察官共同偵辦,並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何明洲局長強調,清廉自持是每一員警必備條件,更要求所有員警要潔身自愛,不容有違法犯紀情事,亦會持續貫徹要求,嚴禁此類情事發生。 2018/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