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逃逸又酒駕 三民二分局交通分隊警組逮通緝犯難
劉貴仁 / 三民二分局交通分隊警組於5月11日下午6時多在三民區九如一路與陽明路口執行巡邏勤務,見某男性機車騎士(徐○○、男、65年次)疑似蛇行且轉彎未打方向燈,為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遂伺其停車加油時予以攔查,豈料徐男不顧員警示意竟還加速離開,自九如一路方向疾駛,沿路蛇行、壓車,險象環生,員警終在三民區清華街一巷內將其攔停,查打身分發現原來徐嫌係傷害、詐欺通緝犯,因畏罪故逃避查緝。另依法定程序施測,其酒測值高達0.98 MG/L,超過0.25 MG/L法定標準值,依法帶案偵辦。所幸員警能及時將其攔停,若與其他用路人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經查徐嫌業工,分別於106年12月15日桃園地方檢察署發佈傷害罪通緝及107年3月30日台北地方檢察署發佈詐欺罪通緝在案,其供稱與朋友聚餐飲用喝數杯啤酒,為圖方便故騎乘機車返家。然查,徐嫌於90年至106年間竟有八次酒駕紀錄,屢罰不怕仍執意酒駕,乃視法律為無物。全案依傷害、詐欺通緝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分局長黃文哲呼籲:「酒後上道、危險就到」,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有所聞。本分局已進行勤務規劃,針對重要道路、聯外橋樑,於重點時段設站攔檢。除此之外,也利用各種機會、場合,配合政令實施「交通安全暨防制酒駕宣導」,增強民眾守法觀念。2018/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