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教育局長范巽綠出國 放任屬下敢拂逆不遵守中央法規規定
莊秀青 / 家中沒大人、屬下放膽做,范巽綠主政下的高雄市教育局,不僅沒效率,更沒法治。范巽綠6月25日遠赴新加坡,這是她局長任內第18次出國。范巽綠不在,家中沒大人,底下的教育局官員放膽胡搞瞎搞,無法無天,連中央法規的規定都膽敢拂逆不遵守!!
之前甲仙國小校長為了避開多數決以遂行其個人意志,竟異想天開,欲違反相關規定,灌水增加校務會議家長代表人數,做為表決部隊,護航校長想要通過的案子,【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獲報介入,校長才及時收手,不敢一意孤行。
不料,教育局於6月26日,也就是范巽綠出國第二天,副局長黃盟惠代決發了一份公函給甲仙國小,指出依《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5點第2項規定:「校務會議如由全體專任教師參加,其他人員人數則由學校行政會議自訂之;惟家長代表比例以全體教職員工五分之一為原則」,卻又在函中另加解釋,指「倘若學校有特殊例外情況,應由行政會議決議之。」
高教產表示,依照《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換言之,「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是學校最高決策組織。
高教產指出,倘若學校有特殊例外情況的疑義,即屬校務重大事項,依照《國民教育法》,理應由全體專任教師、家長代表及職工代表所組成學校最高決策組織「校務會議」來議決,怎麼會由只有校長主任極少數人參加的行政會議來決議?更何況,行政會議的層級比校務會議低,哪有層級低的會議去決定層級高的會議成員的道理?
高教產痛批高雄市教育局此舉分明視《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於無物,公然違法,膽大作為令人咋舌。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教育局違反法理、荒腔走板的公函,與范巽綠熱中出國、荒怠局務,疏於監督管理之責,脫不了關係。高教產為維護校務會議正常運作,將把全案及范巽綠移請勞工局進行調解、仲裁,就「校務會議」成員的組成,跟教育局和甲仙國小展開團體協商。2018/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