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有關平面媒體9日報導公園代賑工反映管理方式一事,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特此說明如下:大同區公所依據臺北市市民臨時工作輔導自治條例規定:「應按日接受點名及驗工,『驗工後』,臨時工方得下工,及各需用單位得視實際需要、工作特性『自行訂定』有關管理規定」,本所鄰里公園清潔臨時工管理規定:「經巡查人員『驗工後』簽退,計入薪資。」
大同區公所於104年1月9日及2月6日每月代賑工例會由管理人員及代賑工進行工作說明;基於公平執行清潔分配,每月進行公園清潔區域輪調,針對列管重點公園加派機動人力協助處理,並希望代賑工有困難應溝通說明,以減少工作執行上誤解,惟該同仁均未提出。
因近來禽流感疫情升溫,民眾反應公園鴿子聚集要求加強打掃,其所負責清掃大稻埕公園亦為其中之鴿子聚集及鳥糞眾多列管地點,故配合防疫及對環境整潔,亦已事先告知請代賑工同仁配合加強清理。 另如該葉員家境生活需輔助問題,本所亦通報社工員及里幹事訪視協助以瞭解輔助處理。2015/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