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車賊惡性不改 剛交保即竊車 又遭仁武分局大社所警查獲
劉貴仁 / 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11月20日查獲一名黃姓竊嫌涉嫌在大社區內犯下多起機車竊盜案。全案才剛於20日將黃嫌送交地檢署,嫌犯於21日交保出來後竟又在大社區竊取一輛機車使用,恰巧又被昨日偵辦的員警巡邏時發現,再度將他逮捕送辦。黃嫌直呼;「真是遇到剋星了!」。
黃嫌(黃O平、72年次、住燕巢區)有多項搶奪、竊盜、毒品等前科。於11月20日上午9時許騎乘贓車在大社區三民路上被大社分駐所副所長許允騰及警員曾健誌巡邏時當場查獲後,後續偵辦了解至少在大社區偷了4部機車都用報廢車名義以500塊賣給回收場,將得手後的錢拿去買毒品施用。全案於20日晚間移送地檢署,黃嫌21日交保後遂又回大社區竊取一部機車使用。被害人緊張的至大社所報案協尋後不到2小時,副所長許允騰及警員曾健誌又於巡邏時即在轄區一座公園公廁旁發現該車,並進入公廁內查看,赫然發現昨天才偵辦完畢的黃嫌居然以毛巾報紙舖在廁所內地板當床睡在裡面。經一段周旋後黃嫌才又坦承該車是他剛偷的而已。並直呼倒楣2天連續遭同一員警查獲2次,真是遇到剋星了。
隨後警方通知被害人至所領車,被害人除體恤警方辛勞外,得知竊嫌可能將以500塊將車賣掉後,直呼竊嫌可惡透頂,雖然車齡老舊但仍是每日代步的交通工具,原本報案後在家很沮喪在想明日要跟誰借車使用時警方便通知找到車了,直稱讚警方效率高。2015/12/11








